http://www.huaxia.com/zt/2003-54/pl.html一個中國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 在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言行,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反對一切可能 導致“臺灣獨立”的企圖和行徑。臺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確定的、不能改變的,不存在什麼"自決"的問題。
兩制平存
在 一個中國的前提下,祖國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臺灣保持原有的制度,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兩岸統一後,臺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 不變,與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生活方式不變,與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外國人投資等均受法律保護。
高度自治
兩 岸統一後,臺灣成為特別行政區。它不同於中國其他一般省區,擁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臺灣還可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協定,享有一定 的外事權。臺灣黨、政、軍、經、財、文等事宜都自行管理,有自己的軍隊,中央政府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臺灣各界代表人士,還可 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
和平談判
通過接觸與談判,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願。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如果因為中國的主權和領土被分裂,兵戎相見,骨肉相殘,對兩岸同胞都是極其不幸的。
法規
回歸後的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享有基本法賦予的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遵守香港基本法,中央各部門和任何地方都不會也不允許幹預特區政府依據基本法規定自行管理的事務。
實 行“一國兩制”,中央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處理的對外事務所涉及的領域和範圍是很廣闊的。基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參加由中央人民政府進行的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接有關的外交談判。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 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
按 照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將繼續保持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不變,保持財政獨立,實行獨立的稅收制度,貨幣金融制度,繼續實行自由貿易政策,繼續作 為一個單獨的關稅地區開展對外經濟貿易。同時,在“一國兩制”的格局下,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將進一步加強和密切,互補互利,保持共同繁榮發展的勢頭,內 地資源、市場勞動力及科技優勢將進一步發揮香港經濟發展的腹地作用、有利於提升香港的產業結構,增強香港經濟的競爭力;香港也將繼續保持內地與國際經濟交 流與合作的橋樑與紐帶作用,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發揮更大作用。
一國兩制對台灣與港澳五大不同點
1. 香港回歸問題是在中英之間進行談判,澳門是在中葡之間進行,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談判,而解決臺灣問題是在“一國兩制”的架構下,兩岸平等協商,屬國家內部事務問題。
2. 國家在港澳駐軍,外國軍隊撤走,表明中國對港澳恢復行使主權,具有象徵意義。而臺灣和祖國大陸同屬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臺灣可以保留軍隊,但不應對大陸形成威脅。
3. 錢其琛副總理在“二十一世紀與中國”論壇發言時曾表示,兩岸統一後,臺灣可以保留原有的政府架構。
4. 臺灣民眾可與大陸人民共同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中央政府將為臺灣留出重要的領導位置。
5. 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什麼問題均可以討論,這在解決港澳問題時,並沒有這一提法。
- Nov 20 Sun 2005 22:08
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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